印度的立法机构即国民议会〔简称议会),由联邦院和人民院组成。 联邦院代表印度各邦。议员总数至多250名,其中12名由总统直接任命(多为在文学、科学、艺术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具有专门学识或实际经验的人),其余由各邦或中央直辖区立法议会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上。该院为常设机构,不得解散。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13.设议长、副议长各一人,副总统为其法定议长。 人民院议员总数最多547名,通过直接选举产生。其中各邦选525名,直辖区选20名,另外2名由总统在英印混血人中任命。该院议员任期5年,期满后全部改选。但总统在总理的建议下,可提前解散人民院;在国家宣布紧急状态的情况下,他也可以通过法律自行延长议员任期一年。人民院设议长一人,其职责是主持院务工作并代表该院。议长在表决时役有表决权,只有在表决双方票数相等时,才有权做出决定性的表决。对议长的罢免.须由全院议员的多数票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