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9月3日,英驻印总督宣布印度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企图借印度的物力和兵员扩大其战争实力。印度国大党认为这是一个削弱乃至结束英国殖民统治的机会,于是同意和英国政府合作,但条件是英国答应战后给予印度独立。英国由于陷入战争之中,加上印度国内的反英民族斗争持续高涨,只好许诺战后印度可获得“自治领”地位.大战结束后,在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影响下,印度的独立运动更加声势浩大。1946年2月,印度水兵在孟买和马德拉斯等地举行反英大起义。农民的反剥削斗争和工人的罢工斗争也一直不断。这时在大战中精疲力竭的英国已无力全面控制印度。迫于印度国内外的巨大压力,1946年3月,英国承认印度享受英帝国“自治领”的地位。为保住自己的残余利益和影响,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英国在印度自治问题上玩弄了“分而治之”的花样。英国先是把“自治领”分为一个印度教辖区和两个伊斯兰教艳区,后又于1947年6月按新任驻印总督蒙巴顿的方案,进一步按宗教信仰,把印分成为印度教徒的印度联邦和伊斯兰教徒的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而印度土邦可以自由加入两者中的任何一方。《蒙巴顿方案》“遗害无穷”,埋下了民族仇恨的祸根。举世关注的印巴交战,特别是两国在克什米尔(原土邦之一)归属问题上的争斗均源于《蒙巴顿方案》. 1947年8月14、15两日,巴、印分别成立“自治领”,实现分治。1950年1月26日,印度又宜布成立独立的共和国,但仍是英联邦的成员国。 |